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陕西绥德中学 >> 绥中 >> 高考信息 >> 绥中正文
  陕西省招办规定高校招生不得限制男女生比例 -[高考快报]            【字体:
陕西省招办规定高校招生不得限制男女生比例 -[高考快报]
作者:system    绥中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6    
高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陕西省招办明确规定,高校在录取过程中不得限制男女比例。   根据陕西省有关高招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各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的外语语种。   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达到高校录取成绩要求的,各高校不能因其身体原因拒绝录取。未经公示的特殊考生不得享受照顾政策,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录取时,必须交验原始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社会公示。   陕西省招办要求,高校在录取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工作。对超过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的高校,省招办将按照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学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绥中录入:liyanfei    责任编辑:liyanfei 
  • 上一篇绥中:

  • 下一篇绥中: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陕西数字图书馆开放 可免费阅
    陕西省将公开招聘1813名大学
    明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将按新
    陕西高职(专科)今起填报补录
    陕西省104座博物馆将对中小学
    陕西高职(专科)今起填报补录
    陕西5所学校获第四批全国“绿
    陕西省委书记及省长和全省优
    陕西:高校食堂1元以下的菜要
    陕西50名贫困大学生:让资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05 陕西绥德中学
    设计制作:信息中心 办公室电话:0912-5611638 信息技术中心:5647622
    程序内核:动易网站管理系统 PowerEasy2006
    陕ICP备07002187
    站长:信息技术教育中心